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农业厅《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
(二)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选址要远离特殊保护区、人口集中区域,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排放污染物应当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办理了养殖场备案,建立了完整的养殖档案;种畜禽场须取得县级以上农牧管理部门须发的《种畜禽率领生产经营许可证》;没有违法违规使用农业部《禁止使用药物品种目录》中规定的违禁添加物。
(四)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要求。
(五)2007~2011年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安排。
(六)各地要优先安排给未获得过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扶持的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和省现代农业100强项目。
二、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名单、地点
(一)兴宁市运祥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水口镇大坑村。
(二)兴宁市鼎丰养殖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黄槐镇双龙村。
(三)兴宁市梓园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永和镇蓝排村。
(四)梅州市福岭黄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永和镇湖尾村。
(五)兴宁市丰润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刁坊镇联新村。
三、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宁市畜牧兽医局投诉电话:3323500,3256757。
联系人:袁咏梅、黄木泉
公示时间:201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宁市畜牧兽医局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