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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4071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1-08-02 11:15

兴市府办〔2011〕7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梅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兴宁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要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提高应急能力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开展创先争优为抓手,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2011年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编制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继续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完善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各镇(街道)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或兼职人员;各村(居委)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提高监测、预测准确性;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完善各成员单位之间、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

(四)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加大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工作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管理制度。

二、提高值守和信息报送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值班工作。抓好市政府值班室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各镇(街道)应按要求设立专门值班室,全市各村(居委)及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继续完善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配备必要的设备,值班人员实行全天候值班,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严格遵守《梅州市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杜绝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信息报告情况通报考评办法,建立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定期通报的制度。

(三)进一步健全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突发事件隐患防范对策会商会,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一)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建设方案,筹备建设资金。

(二)推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应急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应急管理课题调研、宣教培训等活动,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继续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各级应急队伍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检查、提升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三)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监管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加大对应急平台、预案演练、宣教培训、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应急管理经费的投入。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高效调运机制;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

(五)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的要求,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体系,按功能分类加快对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的配套建设,把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演练纳入各类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四、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网页建设。做好兴宁政务网“应急管理”网页的栏目创新及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应急知识宣传、突发事件信息及预警预报信息等内容,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形式。创新思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通过制作公益宣传片、举行主题系列活动等普及应急知识;在《今日兴宁》、兴宁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应急知识宣传阵地;组织有关文艺团队编排有客家特色,以应急知识宣传为内容的山歌、小品等节目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演出;在镇(街道)、村(居委)设立应急知识宣传栏,加大宣教力度。

(三)拓宽应急管理培训渠道。制订全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计划;邀请知名应急管理专家、教授作辅导报告;组织有关应急专家、专业人员到基层单位、企业、学校授课;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志愿者等的分类培训工作,举办专题会、培训班等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能力。

五、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指导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努力使基层单位在机制建立、预案编制、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制度管理等方面有新突破。

(二)加快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在“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基础上,2011年9月底前将叶塘镇建设成为新的应急管理示范区,并根据全省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2011上半年组织召开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加强交流,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六、加强应急区域合作

积极推进叶塘、龙田、新陂、合水等毗邻镇之间的区域合作,2011年上半年召开上述四个乡镇应急合作联动联席会议,推进相邻乡镇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设。

七、强化督查考评工作

根据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探索镇(街道)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督促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八、其他

认真落实《2011年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积极完成市应急委员会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题词:应急△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团市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13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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