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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4084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2-03-02 11:40

兴市府办〔2012〕4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本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的有关精神,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全力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应急宣教演练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水平,为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发挥应有作用。根据《2012年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上半年组织编制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制订、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应急队伍管理办法等。

(二)第一季度完成《兴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快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制订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演练率;组织跨区域、大规模“双盲”演练。

(三)着力推动镇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继续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办“统筹、协调、补不足”的重要作用。

二、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一)全面加快市级应急平台建设进度,确保2012年年底前实现市应急平台与梅州市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

(二)健全应急平台数据信息更新制度,按标准完善市应急平台数据库。

(三)上半年完成第二届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评聘工作,并制订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定期召开专家研讨会、座谈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

三、加强值守与预警工作

(一)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急值守制度建设;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

(二)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统一报送系统,建立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分析、处理和共享能力;制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约谈整改和具名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考评

(三)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加快推进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

四、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一)加强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开展技能训练、联合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整合现有资源,打造“一岗多能”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加大应急管理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

(二)推动市、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库的规划建设,继续补充、调整应急物资储备。

(三)科学规划各级各类应急避护场所,按标准加大力度推进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五、深化宣教培训工作

(一)充分运用各种通讯手段、传播媒介等,大力宣传应急知识;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永不放弃—广东省应急管理之歌”歌咏大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应急文化氛围。

(二)打造市级应急知识宣讲队,做好应急知识“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工作;举办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竞赛。

六、推进基层应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标准,加强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2012年下半年召开示范区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应急管理示范区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以及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支持基层农村、社区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三)继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督查制度,多形式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督促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一)进一步修订《兴宁市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规范》,规范处置流程,全面执行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和指挥协调能力。

(二)开展各级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通讯保障等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相关应急信息,各司其职,加强网络和手机短信的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积极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八、其他

认真落实《2012年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积极完成市应急委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题词:应急△  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团市委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22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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