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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兴宁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浏览次数:4391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09-11-20 15:12

兴市府〔2009〕85号


关于公布兴宁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将《罗家通书》等7个项目(详见附件)列入我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兴宁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兴宁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一、罗家通书(民间知识)
二、赏灯(岁时节令)
三、火把节(岁时节令)
四、马灯舞(民间舞蹈)
五、黄粄的制作工艺(消费习俗)
六、乐仙腐竹的制作工艺(消费习俗)
七、关帝出行(庙会)

 


主题词:文化   非物质文化△   名录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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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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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09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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