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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合水镇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4454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1-08-03 11:44

兴市府〔2011〕28号


关于调整合水镇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合水镇合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需要,为方便管理,经研究,决定将合水镇行政区划作部分调整,现将调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划通知如下:

一、扩大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域

将富民移民安置区447户居民,2015人并入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二、设置龙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龙北移民安置区180户居民,810人,与现有龙北圩镇550户居民,合并设置龙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置5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其工资补贴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民政  区划△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17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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