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辞职名单
(2026年7月2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小海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国强的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邹燕锋的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黄浩灵的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袁 亮的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曾 胜的兴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浩灵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智丰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凌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孙伟权为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 云为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罗 超为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小海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免去:
杨颂阳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强兵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兴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小苑的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龚垒成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曾 胜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金灵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兴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邹燕锋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山客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廖海平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梦帆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凌 芝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接受:
刘智丰、刘 凌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黄文清、吴尚华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