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思波,市法院院长刘志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袁望中,以及市检察院、市府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岗和罗浮镇人大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5年政府债务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能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债券资金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民生政策、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会议要求,要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严防新增隐性债务;要加强债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大资金统筹,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法院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引领,把牢审判正确方向;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判质效水平;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司法为民根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从政治高度、全局维度推进《条例》落实,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宣传引导、突出重点优化,要加强法治护航、提升服务水平,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齐抓共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