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1日兴宁市第十六届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超文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梅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梅州市工作安排,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激发内生动力,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快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走好走实“一立四强”发展路径,统筹推进城乡融合、改革创新、绿美兴宁、安全发展等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不断开创兴宁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上级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感恩、锐意进取、奋发图强、苦干实干,奋力再造一个新兴宁,为推动梅州发展再加快速度,为广东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作出兴宁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