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辞职名单
(2025年9月4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谢明扬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罗国强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彭小龙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翁苑平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利聪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婷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利聪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婷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