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48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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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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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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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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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8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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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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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水口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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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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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水口镇水洋村宁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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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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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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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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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扩建地址位于兴宁市水口镇水洋村宁江(经度:115.8934,纬度:24.000019)。厂区总占地面积为71.57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混凝土生产线等设备,还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现项目为扩建项目将原有12万方混凝土扩大为年总产量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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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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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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