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四点多,在兴宁市兴合线与新205国道交叉口处发生一宗交通事故,嫌疑人驾驶大货车转弯时碰撞一名骑车学生,致使被撞学生当场死亡后逃逸。昨天晚上,肇事者刘某碍于压力,投案自首。
昨天下午4点20分左右,兴合线与新205国道交叉口处、新陂镇黄沙陂路口路段,发生一宗大货车碰撞骑车学生逃逸,造成被害者当场身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部门及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在梅州交警支队侦查大队的支持下,民警根据肇事车辆车型的技术比对,在事发7小时后最终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当晚11点,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迫于侦查压力,自行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刘某对其于4月4日下午4时许,驾驶粤M牌大货车行驶至新陂镇黄沙陂路口路段时,碰撞到骑车学生,致使受害者头部被货车轮胎碾压后死亡并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说:“当时自己开着重型车,完全没有感觉到(撞到人)。当时自己的车是往这边的,对自己来说可能是个盲区,自己是看不到的。后来听到了风声,自己也在现场反复看,看自己行车的路线,回去再认真检查自己的车辆,发现确实有血迹。”
记者了解到,被撞学生潘某是一名女学生,今年11岁,就读于新陂镇中心小学,事发当时潘某正好放学回家。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