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今日兴宁 / 兴宁新闻
扰乱机关秩序 7人被拘

浏览次数:2276来源: 兴宁公安   信息来源: 兴宁公安发布时间:2017-10-02 20:35

   10月2日9时许,宁新街道华侨新苑数十名业主因房产证办理问题举横幅到兴宁市政府上访并堵塞市政府的大门,阻碍交通,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宣传法律法规,多次劝阻无效后,公安机关依法将7名带头扰乱秩序的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审理,并依法对他们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40.webp.jpg

 

   【法律链接】信访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机关办公场所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或者重要活动场所,以拦截车辆、堵塞道路、攀爬物体、裸露身体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在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最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规定,信访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实施信访违法行为,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其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必要时也可以由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