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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简报 [2014]第11期

浏览次数:1338来源: 市创卫办   信息来源: 市创卫办发布时间:2014-11-30 17:05

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

 

简    报

 

[2014]第11期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我市召开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 

 

    11月20日上午,市政府在会展中心2号会议室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由市府办有关负责人主持,副市长陈日新、全市各镇(街)、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环保局各股室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负责人传达了近日召开的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通报了我市空气质量现状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了我市大气污染原因,部署了下一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就如何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陈日新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二要突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要解决地面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焚烧废弃物等四方面“突出”问题。三要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信息报送,加大督办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市举办新《环保法》学习培训会

 

    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11月13日下午,市环保局在该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新《环保法》学习培训会,专门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授课。该局各部门负责人、全市各镇街环保所负责人及重点企业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从新《环保法》修订背景、主要亮点内容及新法对政府和企事业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新《环保法》进行系统地解读。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突出强调政府监管责任,首次赋予环保执法人员查封、扣押权,“按日连续记罚” 、适用行政拘留等加大了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 

 

    市环保局负责人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新《环保法》,深刻领会其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各镇街环保所长、各企业代表要及时向领导、法人汇报学习情况,广泛深入宣传,明确各自的环保责任和义务,让全社会自觉行动起来学法、懂法、守法,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要求,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通过此次培训,促进基层环保工作人员、排污企业适应新环保法的新变化、新规定、新要求,对进一步提高全市排污企业环保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都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际指导意义。

 

 

华润(兴宁)电力有限公司

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治理效果显著

 

    我市重点发电企业华润(兴宁)电力有限公司今年投入1.2亿元,对两台发电机组进行脱硫脱硝环保工程升级改造。该工程从3月份开始进行土建基础工程,5月份停机安装, 7月份竣工,8月份运行调试,仅仅只用了半年时间,于10月份经梅州市环保局环保验收通过。目前脱硫脱硝设备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脱硫脱硝治理效果非常显著。与改造前对比,脱硫效率由原来的70%提高到现在的95%以上,脱硝效率能达到85%以上,烟尘也能够确保达标排放,改造完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据悉,华润(兴宁)电力有限公司脱硫脱硝改造主要是对1#、2#两台机组在原有烟气环保治理设施的基础上新增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和两套SNCR+SCR综合脱硝装置,经过改造后,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的减排量4400吨,氮氧化物的减排量1800吨。该公司环保治理改造工程的完成为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对推进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兴宁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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