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浏览次数:2637 发布时间:2017-06-29 11:50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