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完善叶塘镇、水口镇农村和园区的道路通行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联动发展,“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106000.15万兴建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兴宁市的叶塘镇镇区(北塘村、彭陂村、同众村、岳桥村、蔡屋)、水口镇片区(博溪村、蓝塘村、下径村)建设15条道路工程、一座桥梁及配套设施。该项目全长约45公里,建设总面积约92万平方米,按三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其中叶塘镇道路工程建设12条(包括叶塘镇农村旅游道路工程、叶塘镇产城联动道路工程、叶塘镇新农村道路工程),水口镇道路工程建设3条(博溪-蓝塘、博溪-下径、博溪村环湖)。
施工时间:2017年1月开工,2020年1月完工,工期为36个月。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建设单位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间铺设沥青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期间一定面积裸露地表在雨天时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施工时的临时交通管制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发生的影响都是短期暂时的,实施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主要包括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汽车尾气的环境影响。加强道路绿化和路面清扫,加强对交通监管和疏导,为受影响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尽量降低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方面的环境问题;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经过工程分析以及对生态、大气、噪声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可知,本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可以降低和避免其影响。建设单位在认真采纳相关单位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的意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本报告书所提的有关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兴宁市叶塘镇、水口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http://xnhb.xingning.gov.cn/)的最新公示栏中下载上述公示版本查阅;也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2)公示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工作日内(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司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工作日内(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4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53-387683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 工 电话:0755-89724488
电子邮箱:mzzx123@163.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41栋2楼
建设单位: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