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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宁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停禁行的通告

浏览次数:2290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5-09-14 18:07

 

    为了保障城区道路的交通畅通、有序及学校周边道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兴城环城东路鸿惠医院门口至惠福园酒店门口路段实施汽车禁停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禁行路段:兴城环城东路鸿惠医院门口至惠福园酒店门口路段。

    二、禁停禁行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外的一切汽车。

    三、禁止停放汽车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下午5:30。

    四、禁止通行汽车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7:50—8:50;下午4:00—5:00。

    五、实施禁停禁行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听从交通民警指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做到行驶有序,按规停放。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市民理解和支持。

    六、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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