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王楚良和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辉清2人荣膺梅州市首届“十佳律师”称号。
王楚良,从事法律工作25年,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累计办理各类案件400多宗,法援案件300多宗,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8000多万元,所承办案件胜诉率达99%,满意率达100%,零投诉率,为推动兴宁法律援助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先后荣获“兴宁市先进个人”和“兴宁市优秀共产党员”、“兴宁市窗口之星”、“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等荣誉和称号。
黄辉清,从事法律工作24年,认真履责,尽心尽力,积极主动参与政府涉法信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累计办理各类案件500多宗,成功办理了兴宁市电器厂、兴宁市宁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第一染织厂、兴宁市第三染织厂等4家企业的破产案件,涉及企业职工1100多人,破产企业职工债权3500多万元。同时,带领全所律师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举办普法宣传活动数百次,讲授法制课20多次,听课人数达1000多人次,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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