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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宁 市 人 民 政 府征 地 预 公 告

浏览次数:4754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09-02-25 10:55

 兴市府〔2009〕9号


兴 宁 市 人 民 政 府征 地 预 公 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加快福兴新区的建设,拟征收福兴街道办事处五里村、新联村位于市技工学校南边、锦华村位于华丰工业园南边及兴将路侧的集体土地约160亩,作为我市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国家、省征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征地项全能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市国土资源局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村组、面积、地类
  五里村民委员会属下上一、上二、马一、马二、黄粤兴、玉成、恒华、莲塘、钟屋、黄白石等10个村民小组,新联村民委员会属下唐屋、人民大厦等2个村民小组,锦华村民委员会属下金一、金二、金三、金四、金五、双新、广元当、黄屋、厂下等9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旱地、鱼塘、园地等,面积约160亩。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一)补偿标准:拟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测算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二)安置方式:1、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足额补偿;2 、按测绘征地面积的15%比例划出土地给被征地集体,作为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发展用地;3、按政策办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
  四、征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预公告。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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