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府〔2011〕19号
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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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兴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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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073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1-08-02 18:11 |
兴市府〔2011〕19号
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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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兴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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