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府〔2012〕6号
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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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梅州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级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第四轮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一、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145项) (一)兴宁市科学技术局(1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 (二)兴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项) 酒类零售许可项目 (三)兴宁市粮食局 (1项)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四)兴宁市统计局(1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五)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项) 1.县级范围国内企业投资、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2.核准县级权限范围审批类、核准类投资项目的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 (六)兴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项) 1.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核发批准证书 2.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及其内销批准证的发放 (七)兴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八)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项) 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 2.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核准 (九)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十)兴宁市烟草专买局(1项)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十一)兴宁市农业局(3项)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3.水产苗种生产、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核发 (十二)兴宁市农机局(1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十三)兴宁市教育局(1项) 幼儿园办学审批 (十四)兴宁市林业局(6项) 1.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审批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准许证核发 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4.木材经营加工、运输许可证核发 5.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6.征占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十五)兴宁市公安局(10项) 1.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出国普通护照申请及护照换发、补发、加注 2.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因私赴台申请 3.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申请赴港澳探亲、个人旅游、团队旅游、商务、其它逗留签注 4.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签注和居留签加注 5.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6.刻章、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7.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 8.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9.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许可 10.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十六)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项)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十七)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9项)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企业登记 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5.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撤销登记 6.商品展销会登记 7.户外广告登记 8.商品交易市场登记 9.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批 (十八)兴宁市档案局(1项) 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它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十九)兴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项) 1.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许可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许可 (二十)兴宁市财政局(1项) 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十一)兴宁市环境保护局(3项)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 3.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审批 (二十二)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项)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二十三)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项) 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2.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许可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二十四)兴宁市国土资源局(7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2.采矿权审批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5.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6.开发未利用地审批 私人建房审批 (二十五)兴宁市交通运输局(7项) 1.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2.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5.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6.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7.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开工许可 (二十六)兴宁市卫生局(5项)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3.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4.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含外国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机构)资格许可证核发 (二十七)兴宁市畜牧兽医局(4项)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兽药经营许可证 3.种畜禽生产许可证 4.动物诊疗许可证 (二十八)兴宁市气象局(3项) 1.新建建(构)筑物及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设施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合格证的核发审批、 2.已建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并核发《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二十九)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1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4.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审批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6.规划条件变更审批 7.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9.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使用袋装水泥进行混凝土搅拌审批 10.三级及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12.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3.燃气使用许可证核发 14.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15.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16.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17.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临时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18.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9.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审批 20.移交、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审批 21.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 22.设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2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4.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审批 25.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用地核准 26.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27.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定点设计方案审批 2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9.砍伐、修剪、迁移城市树木、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 30.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审批 31.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核发 (三十)兴宁市民政局(4项) 1.社会团体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3.地名(街道)命名、更名审核 4.建设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楼)审批 (三十一)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0项) 1.娱乐经营许可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3.营业性演出许可 4.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5.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6.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程的审批 7.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和标本审批 8.设立名片、影印、打印、复印经营单位的审批 9.设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审批 10.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三十二)兴宁市水务局(12项) 1.取水许可 2.河道采砂许可 3.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4.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5.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审批 6.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7.小型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8.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9.水利水电工程报废审批 10.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1.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12.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三十三)兴宁市公路局(1项) 申请需要利用、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许可 (三十四)体育局(3项) 1.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2.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3.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三十五)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项)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换发、补发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 3.《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补发 二、不列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的项目目录(共 98项) (一)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项) 1.审核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2.属县级权限范围的企业投资备案登记项目 (二)兴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项) 1.审核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许可项目 3.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审许可项目 4.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许可项目 (三)兴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项)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四)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6项) 1.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批 2.宗教组织印制出版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审核 3.宗教团体社团登记的审核 4.宗教团体举办教职人员短期培训班备案 5.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 6.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五)兴宁市物价局( 21 项) 1.幼儿教育收费管理 2.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 3.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5.清洁卫生收费管理 6.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 7.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8.收费许可证核(换)发 9.高中择校生收费管理 10.审核医疗单位自制(配)药物制剂价格 11.审核供水价格 12.审核污水处理费 13.审核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14.审核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15.审核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 16.审核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 17.审核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18.审核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19.审核公共汽车、出租小车、地铁、轮渡票价 20.审核旅游景点门票价格 21.审核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的工程安装、维修费 (六)兴宁市公安局(14项) 1.居住证核发 2.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备案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 4.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5.剧毒化学品收货单位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存查 6.刀具样品及其说明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7.枪、弹的保管人员备案 8.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9.印刷业准印证明 10.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备案 11.收缴非法财物 12.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所得的追缴 13.交通管制 14.现场管制 (七)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项) 1.道路交通违法处理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八)兴宁市农业局(1项) 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农业) (九)兴宁市教育局(1项) 勤工俭学经营行政许可 (十)兴宁市林业局(1项) 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十一)兴宁市水务局(8项)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小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审批 3.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 4.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5.水库大坝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改变水利工程的主要功能审批 6.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7.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十二)兴宁市气象局(4项) 1.防雷产品(接闪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等产品)使用许可审查 2.气象台站观测环境保护的审核 3.变更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审批 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资质及资格审核 (十三)兴宁市体育局(1项)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十四)兴宁市环境保护局(1项) 申请拆除或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审批 (十五)兴宁市财政局(1项) 代理会计机构 (十六)兴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项) 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设施、迁移审批 (十七)兴宁市公路局(2项) 1.申请更新或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许可审批事项 2.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 (十八)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9项) 1.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 2.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使用用途变更审核 3.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核 4.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电视站审核 5.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审核 6.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7.出版非营刊性出版物的核准 8.设立美术品文化经营场所备案 9.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开办直营连锁门店(柜台)备案 (十九)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项) 举办劳动力市场会审批 (二十)兴宁市民政局(3项) 1.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 2.行业协会登记 3.公开出版的地区性地名类图(册)审核 (二十一)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项)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初审) 3.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审批 (二十二)兴宁市交通运输局(3项) 1.需利用占用地养公路、公路用地许可 2.超限运输车辆确需行驶地养公路桥梁 3.在地养公路范围内砍伐、修剪路树许可 (二十三)兴宁市国土资源局(5项) 1.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及征用土地等相关工作 2.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3.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批 4.临时用地审批 5.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 三、市政府决定取消的项目目录(共44项) (一)兴宁市地方税务局(2项) 1.印花税代售许可 2.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二)兴宁市科学技术局(1项)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审批 (三)兴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气瓶使用登记 (四)兴宁市农业局(1项)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五)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项) 1.指定管理境内外国人临时宗教活动场地的审批 2.建造露天宗教造像的审核 (六)兴宁市公安局(8项) 1.华侨申请来我区定居 2.台湾居民申请来我区定居 3.本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赴港澳定居申请 4.本辖区具有常住户口的港澳永久居民的子女赴港澳定居申请 5.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6.剧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7.第二类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8.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许可 (七)兴宁市气象局(4项) 1.防雷资质认证和资格认定的审核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资格(个人)的审核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资格(组织)的审核 4.新建、撤消、迁移气象台站的审核 (八)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6项) 1.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2.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地貌活动许可 3.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面貌核准 4.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5.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九)兴宁市交通运输局(1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十)兴宁市卫生局(6项) 1.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的资格认定 2.护士执业注册 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次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4.放射(射线装置)卫生许可 5.采供血液许可监督 6.食品卫生许可证 (十一)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项) 1.企业集团核准登记注册 2.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业注册、变更、注销、分立、合并登记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5.外国(地区)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6.直通港澳客、货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 7.陈化粮购买资格设立登记 8.省管广告经营单位资格认定 9.烟草广告审批 1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1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12.外商投资广告设立分支机构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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