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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177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5-06-03 10:3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6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整改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凝聚思想共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真正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时间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党性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工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市人大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各党支部、委室等相关责任部门合力抓好整改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整改工作的工作要求、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四)健全完善制度,确保整改成效。经过此次整改,深刻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立行立改边学边改,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已完善修订8项机关工作制度、新制定1项规章制度,5个工作计划、3个方案、3份调研报告、49条整改措施、废除1项工作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完善整改措施等形式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真正借助此次巡察整改问题契机,有效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坚持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实施“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召开了党总支会议、支部会议、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修课”。

二是通过持续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支部党员的政治素养得到显著提升,在日常工作中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2)对“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来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不折不扣传达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做到党的理论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全覆盖。及时对上级会议精神通过党员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2、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领域和分管业务同研究同部署。

二是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排查掌握本机关各领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做好安全防范。

三是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写进年终总结中,接受监督评议。

(2)对“理论学习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规范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从严治学。按照《2024年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学习议题和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每次规划一到二个专题开展重点学习。

二是做实学习研讨。进一步规范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坚持以集体研讨形式开展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积极参加研讨交流,确保研讨有深度、有质量、有收获。

3、督促联络站工作不够到位

(1)对“市人大开展联络站标准化建设督导不够,仍存在部分联络站建设不规范,联络站标语及上墙制度不统一、联络站分布图未上墙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召开全市镇(街)人大工作会议,组织镇街人大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部署人大代表联络站、“数字人大”代表工作域建设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各镇街人大已基本完成了联络站标准化建设。

(2)对“指导联络站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数字人大”代表工作域线上培训和代表联络站工作人员培训。邀请梅州人大代表工委对“数字人大”代表工作域操作和使用、网上代表联络站操作和使用、“数字人大”代表工作域信息维护的要求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和代表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二是成立“数字人大”建设工作专班,通过工作群、到镇街面对面等方式,指导镇街人大按照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一体建设要求,落实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学习交流、视察调研、落实闭环处理机制等,指导加强活动登记等建档立卡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代表数字履职档案。

(3)对“对联络站作用发挥方面的督促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专题会议部署。在全市镇(街)人大工作会议上,组织镇街人大负责人重温《关于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质效的意见》,部署线上线下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深化认识发挥联络站功能作用的任务和要求,增强镇(街)人大负责人主业意识,强化抓好联络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全面开展“助力‘百千万工程’·代表联络站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百千万工程”、助推兴宁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强县促镇带村的浓厚氛围。

4、助力“百千万工程”有待提升

(1)对“落实有关‘百千万工程’政策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百千万工程”相关政策文件。发放《“百千万工程”应知应会知识》小册子,结合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认真传达学习省委、梅州市委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机关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兴宁市委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利用兴宁发布、兴宁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认真宣传围绕人大履职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人大机关领导干部对“百千万工程”的思想认识。

二是结合实际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通过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机关各工作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持续推进,至目前,共形成常委会综合审议意见3件、视察报告3份、调研报告3份,执法检查报告1份。

三是积极参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选派优秀干部担任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员,并兼任村第一书记,严格落实帮扶工作管理责任,助力帮扶镇村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任务。

(2)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绿美建设等方面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有待提升,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跟踪落实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围绕“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组织视察了产业科技创新和“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情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组织视察合水水库、宁江河水系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听取审议了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工作情况;围绕重点民生保障组织视察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了小规模学校优化布局调整情况、城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情况、兴宁鸽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对2024年度兴宁市十件民生实事集中督办工作;围绕社会治理,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市法院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工作报告。

二是加强对人大决议决定、意见建议等的跟踪落实。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报告的跟踪落实工作,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严格要求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落实情况反馈材料。

(3)对“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够,收集社情民意不够全面,推动代表在‘百千万工程’方面建言献策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职积极性。通过深入学习“百千万工程”政策文件和上级有关发挥代表作用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工作要求,结合数字人大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政策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人大机关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思想认识。

二是及时制定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兴宁市企业界市人大代表定点联系镇村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动员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人大代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要求定点联系镇村,鼓励企业界其他人大代表参与定点联系。印发《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推动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作用,共同助力“百千万工程”。

三是积极开展代表活动。一方面,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围绕“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先后到宁中、龙田、水口等地开展视察活动,积极为“百千万工程”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通过代表联络站、数字人大系统等平台,指导代表深入基层收集社情民意,加强与群众密切联系。

5、指导代表工作有待加强

(1)对“协助和指导做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不够到位,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有待提升,督促代表为民履职力度不够,有的代表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存在不足,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专题布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人大代表联络站,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持续推动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深入落实邀请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会议、监督活动制度;积极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促进代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督促指导镇街加强对代表联络站的管理运行,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

(2)对“对人大代表开展培训有欠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依托线下代表联络站,积极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活动。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融入代表活动中,在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时,共同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代表政治意识和履职水平。

二是依托线上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群、人大媒体平台等,及时推送人大工作信息、业务知识等,为代表加强自学,提高业务水平提供方便。

(3)对“指导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认真落实上级人大有关加强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将代表履职情况全部录入数字人大系统,初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管理,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

6、跟踪问效有差距

对“落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办法》不到位,有的工委对视察调查及专题调研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对视察调研意见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并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地落实。针对《印送<关于兴宁市稳就业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的函》后续未落实跟踪,社工委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兴宁市稳就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跟踪落实我市稳就业工作落实情况,扎实推进就业工作。

三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意见,及时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对视察调研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及时跟进处理情况报告,提升视察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成效。

四是严格落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办法》,及时收集汇总跟踪督办情况,建立跟踪督办台账。

7、检查报备情况不够到位

对“市人大有关工委未严格落实《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存在检查力度不够、公开工作不完善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①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议题上安排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备案审查的规定和省备案审查条例等专题内容,提高各工委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②充分利用召开全市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的时机进行线下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了有关备案审查的规定精神,强化政策解读,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①加强信息公开,引领社会关注,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已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对2023、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兴宁人大网发布。②利用全省统一使用的数字人大平台“粤人大”和“粤当家”,以及单位网站和手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宣传有关备案审查的规定精神,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三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检查力度。优化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对市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按工作流程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加强联动和内部沟通,增强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之间的学习与交流,不断学习与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方式,切实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8、督办意见建议有待加强

(1)对“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提高开展督办工作的思想认识,组织深入学习《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办理规定》等有关建议办理等法规制度,不断加强督办责任意识。

二是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继续深化落实《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办理规定》及《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办法》,提高各工委对持续推动代表建议督办的重视。

三是各工委进一步加强有关对口联系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重点督办工作,不断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推动代表建议有效解决,促进办理工作实效提升。

(2)对“代表建议收集登记工作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代表建议收集登记工作,对《兴宁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办理情况登记表》进行完善,已完成对表格登记时间的补充。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改进建议交办情况登记表,不断规范登记建议办理情况,确保意见建议登记归档完整具体。

9、保密工作不规范

(1)对“保密教育培训学习开展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广泛、深入、系统地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学习。

二是2024年人大机关领导干部、分管领导、涉密人员认真参加保密线上培训并取得电子培训证书。

(2)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不够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签订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告知书》。

二是对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履行办理涉密载体清退手续及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

(3)对“保密室规范要求不够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将保密室设置在二楼符合保密要求的独立房间。

二是保密室专门配备乙级以上防盗门、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和防火窗帘。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纪律教育不够深入

(1)对“廉洁文化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三会一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活动,线上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的新阐释新规定、廉洁故事等内容,扩大覆盖面;线下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实地感受廉洁文化氛围,增强机关廉洁自律意识。

(2)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工委办党员干部的开展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学习不够,和人大工作联系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机关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宣传栏,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上专题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

二是每月不定时在粤政易机关工作群推送“南粤清风”和“客都清风”公众号动态新闻,在机关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导向,营造崇清尚廉的机关氛围,进一步引导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法纪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对“开展谈心谈话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做谈心谈话方案时做到细化内容形式,提高谈心谈话的质量,做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按组织党建人事、财会、意识形态等工作性质进行分类提醒谈话。下来将结合日常生活工作实际开展整改谈心谈话,创造更多的谈话机会,营造轻松的谈话氛围,促进谈话效果。

二是完善谈心谈话程序任务,包括开始前的调查准备、进行中的情况记录、交谈后的信息汇总、解决时的主要措施等,使谈心谈话有准备、有方向、有成果,防止忙乱无序、做而无效,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并认真细致做好归档工作。

11、单据报销不规范

对“签名不齐全”、“报销单据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规范完善单据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好《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中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报销按程序审签,杜绝出现不规范现象。

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使用现金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尽量减少现金的直接使用,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三是针对费用报销审批单金额错误的问题,重新填写正确的附单,同时保留原附单并作废盖章说明。

四是加大对财务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12、合同管理不严格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执行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不严格,存在未签订合同、合同无签订日期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做到应签尽签,严格规范执行采购合同。

二是购买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采购系统流程加强采购管理,按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审批购置。

三是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开展合同签订规范问题的自查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13、项目程序不完备

对“项目建设手续不规范”、“结算验收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机关维修维护项目程序的规范管理,做到有工程就有合同、有预算、有结算、有验收和配套明细清单,严格规范项目程序管理。

二是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加强项目的监督,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程序。

三是全面开展项目工程手续程序规范问题的自查工作,严格工程项目合同的规范签订和履约,确保工程项目手续规范完善。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4、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

(1)对“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机关党支部每月研究部署本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活动计划,提前确定活动目的、内容、要求,按要求填报《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表》,并报机关党总支批复,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党课做到有讲稿、有材料、联系工作开展党课学习,提升机关党员党性修养。

(3)对“会议记录不够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机关党总支会议、机关支部会议开展会议记录自查自纠,均能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规范要求记录,做到不缺项漏项,继续按要求规范完整记录会议。

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要求提高责任心,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不缺项漏项。

15、干部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

(1)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提醒领导班子平时要加强对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严肃做好考察工作方案等规定程序,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具体时间、推荐职位等内容。

(2)对“档案审核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努力做到业务熟悉、工作规范。

二是办公室分管人事的副主任对组织人事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明确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填写不规范不严谨、无签名等问题。

(3)对“考察工作不够严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有关选人用人政策制度,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二是督促组织安排专人全面梳理了2021年以来的干部提拔晋升记实卷宗,对落实干部提拔考察时未制订考察工作方案等提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提拔时档案无审核意见等审核工作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进一步完善档案材料,查漏补缺,规范管理。

(4)对“任职人选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学习培训,严格把好任职人选资格条件审核关,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整体工作。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兴宁市组工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二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工作纪实等,做到严谨规范,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标对表建立了详实的选人用人工作档案卷宗,做到无漏项缺项。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6、整改不规范不到位

对“在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存在整改不规范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工作职责任务,进一步熟悉基层组织工作原则,扎实做好党总支工作,定时研究分析落实下属支部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及检查督促。

二是加强对下属支部学习教育研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下属支部学习教育情况,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学习教育工作。党纪学习教育期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机关党支部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讲党性,直面问题,不避重就轻,严肃认真开展相互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提醒警示、相互提高的效果。

四是结合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4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小组会议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互评记录,支部委员以支委会议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互评记录。

三、深化巩固拓展,持续彰显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大力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始终扛牢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有效落实党管保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全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此次巡察整改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党性教育,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整改到位的,持续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做到抓常抓长,切实堵住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32945;邮政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人大常委会机关。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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