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十二号)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依法选举刘志平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以公告。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浏览次数:368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5-04-03 15:47 |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十二号)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依法选举刘志平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以公告。
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