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淡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梅州市、兴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梅州市“两会”精神等内容,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发展信心,主动担当作为,紧跟市委工作重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代表作用,为我市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梅州市“两会”精神上来,强化宣传贯彻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代表等工作,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质效,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取得更大突破。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干部队伍,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兴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