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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林”义务植树活动

浏览次数:553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4-03-12 17:51

 

植树添新绿,不负好春光。3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绿美广东代表行动”工作部署,在福兴社区公园开展“人大代表林”义务植树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在风雨中种下100多棵树木,用实际行动为绿美兴宁建设增添了一抹新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等参加了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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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植树现场下起了雨,但丝毫阻挡不了人大代表们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的植树热情,在邓强等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党员干部们穿着雨衣、雨鞋,在齐昌中学正校门对面的社区公园里挥锄铲土、填坑培苗,人人干劲十足,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经过大家齐心协力,一排排整齐的紫花风铃、小叶榄仁、樟树等100多株苗木在风雨中昂首挺立,为新近建设的社区公园增添了浓浓的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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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强希望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响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绿美广东代表行动”的倡议,进一步落实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建设“人大代表林”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我为家乡种棵树”义务植树活动,通过“认种、认养、认捐”等渠道,为绿美兴宁生态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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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关于“绿美广东代表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有关开展绿美兴宁生态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突出领导带头、注重市镇联动、加强部门沟通,先后开展了“绿美梅州·千村增绿先锋行”主题党日、共建“人大代表林”等活动,深入督导镇(街)人大开展绿美行动,积极发动人大代表捐款植树造林,截止目前,市镇两级人大共组织开展植树活动22场次,有效发挥了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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