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3154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3-07-19 15:25

 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率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秀芳、市政府副市长吴思波等参加了活动。

 

 640.png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兴城台兴街文兴花园、曙光路教师村片区改造项目等地进行现场察看,随后在市住建局会议室召开汇报会,认真听取市住建局、财政局、城综局等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集中审议。

 

640.jpeg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凝聚合力打造重大民生工程和基层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部分老旧小区的人居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此,视察组表示充分肯定。

 

 640 (1).jpeg

 

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邓强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改造工作。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高站位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着力补齐城镇人居环境和基层治理短板,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二要强化统筹规划,科学制订改造方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排改造项目,进一步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改造项目进度,确保改造项目如期推进、高质量完成。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改造成果。不仅要重视改造好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还要重视做好小区的后续维护管理,进一步健全部门工作机制,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资金保障,促进小区改造后的维护管理进入良性轨道。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真正“改”出新面貌,“造”出新生活,切实提升小区居民幸福感。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2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