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7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李满红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免去:
李满红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思谦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邱万波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王勇的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罗春练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廖远辉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蓝广新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邱万波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勇为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杨伟方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