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及委员共35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伟军,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等单位负责同志,新陂、叶塘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江河水质保护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宁江河水质保护相关工作,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全面履职,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以办案为中心,积极构建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案件质效不断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会上,邓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部分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宣誓。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7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李满红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免去:
李满红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思谦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邱万波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王勇的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罗春练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廖远辉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蓝广新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邱万波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勇为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杨伟方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