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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浏览次数:5856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0-01-09 15:10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0年1月9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姚智超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

胡海泉辞去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潘启东的兴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刘铭中的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铭中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陈伟东为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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