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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策群力 携手共筑“防火墙”

浏览次数:1300来源: 王磊 凌锋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发布时间:2019-12-14 20:20

 

12月5日,佛山市高明区发生山火,一大片山林瞬间沦为火场,800多名消防指战员,鏖战山火超90小时。另外,河源市连平县等省内多个地方也先后发生了森林火灾,看上去心惊胆战。面对森林火险的严峻形势,我们兴宁又将怎样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呢?

 

我市作为林业大市,有林业用地205万亩,林地面积187万多亩,森林覆盖率达66.72%。

 

面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为了做好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的防火工作,市政府在9月27日发布全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市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防火部门加强与各乡镇、各林业单位的联系,广泛开展全民防火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全体人员取消周末休假,全员上岗,加大对镇、村森林防火指导检查和违规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森林火险进行全方位监控;各相关镇、村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压实责任, 加大巡查密度和广度,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森林分局教导员练涛锋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组成6个指导检查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镇村和重点林区,对全市18个镇(街)82个行政村,进行指导检查督查,通过网格化的管理,层层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同时通过巡回宣讲,广场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短信等,加大宣传声势。林业局、森林公安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并通过视频监测系统,加强对全市的防火监测预警。”

 

据统计,截止到12月8日,全市18个有林地的镇(街)82个行政村,查处违规野外用火23宗,行政处罚23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检查、督查工作机制,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禁火令规定: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为我市森林防火禁火期,全市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对违反上述防火规定的,由市林业局或其委托单位、公安部门,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天气干旱,风高物燥,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携带一切火种进山入林,避免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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