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闯红灯行为侵犯了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权,随时都有可能酿成悲剧,如果还酒驾、醉驾,那么更是路口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下面这起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存在闯红灯、醉驾及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结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2019年08月06日12时25分许,张某芳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坭陂镇方向沿S226线往宁新洋里村方向行驶,行至S226线梅河高速公路东出口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由张某清驾驶的粵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使摩托车及人倒地,造成驾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芳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张某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经登记且无临时通行牌证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闯红灯,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何婷婷说:“‘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在车祸面前,生命如此渺小’。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这起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闯红灯”“酒驾”“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禁止闯红灯”、“严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须佩戴安全头盔”等等,这些都是人们长期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安全法规。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