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聘请14名来自各个领域的优秀代表为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冯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瑞灵、陈远辉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向担任的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签订了履职承诺书。
特约监察员代表发表了受聘感言,表示将不负使命,认真履行好职责,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多做贡献。
冯振强调,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纪检监察机构权利进行监督约束的必然要求,纪监委要深刻认识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的政治和现实意义,积极配合监督,加强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希望特约监察员要积极主动作为,勇于发现问题,注重收集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正确引导舆论,切实履行好职责和使命,为深化我市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