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今日兴宁 / 兴宁新闻
我市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培训班

浏览次数:2284来源: 赵玉龙、刘建欣,实习生刘婷婷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发布时间:2019-07-03 17:17

7月2日,市委组织部举办学习培训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安排部署全市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赖伟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赖伟强指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效地推动公务员法的落实。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使广大公务员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务员法,不断提高新时代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赖伟强强调,要充分认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做实做细。要深刻理解政策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政策内涵,严格做好职级晋升资格的审核把关,合理统筹职位资源,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体现正确用人导向。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确保实施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为我市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着力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打造梅州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此次培训对新《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兴宁市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等内容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