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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法规

浏览次数:3933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发布时间:2019-06-08 20:55

 

6月6日上午,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召开兴宁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相关制度精神;学习了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精神等,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做好青年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年一代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听党话、跟党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在各行各业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推动解决各宗教领域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提高领导干部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断推动我市宗教工作上新水平。

 

会议指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待遇及分类做了明确规定,突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凸显正确的用人导向,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全市公务人员要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吃透弄懂《规定》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部门把中央对广大干部的爱护关怀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不断激发全市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苏区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意见》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力加快兴宁振兴发展步伐。要认真对照《意见》中提出的9个政策,紧扣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责任分工安排表》,研究吃透有关文件精神内容,用好用足苏区优惠政策,找准政策落实与发展需求的结合点,做到主动对接、努力争取、谋划项目,争取最大限度的政策红利来支持加快兴宁振兴发展。

 

会议还学习贯彻了《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梅州市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陈敏同志在广东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梅州市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赴江西省上饶市等地学习考察和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垦造水田工作、“龙梅高铁”兴宁段建设工作等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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