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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

浏览次数:1699来源: 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 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31 11: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监督管理,深入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由市司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参加的督察组,于5月27日至5月29日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进行司法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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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兴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方案》,督察组一行6人先后到市沐彬中学、宁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座谈会交流等方式,对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整治工作、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工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等八个方面的监管执法情况开展了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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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察组一行对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对督察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对今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狠抓食品药品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坚持“四个最严”。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基本遵循,全面落实食药安全各项国家标准,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体系;狠抓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食药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对食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最严肃的问责,绝不纵容。三是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司法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切实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确保“两法衔接”渠道畅通、办案高效、震慑有力,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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