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数量(含不同级别医院数量和构成,不同类别医院数量和构成):
综合医院3个:兴宁市人民医院、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兴宁鸿惠医院;
中医医院1个:兴宁市中医医院;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兴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专科疾病防治院2个: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兴宁市皮肤病防治院;
眼科医院1个:神光眼科医院;
精神病专科医院1个:兴宁网雨大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8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村卫生室53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32个。
2、床位数:2966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约2.99张)。
3、医务人员数:执业医师数1035人、执业助理医师数569人、护士数2107人、医技人员数214人。
4、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量:总诊疗人次4377482,其中门诊人次3952600、急诊人次158004;住院量:入院人数92965人、出院人数92880人。
5、本地区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床位使用率:65.54%,平均住院日:6.8天。
6、本地区医疗费用概况:次均门诊费用:83.2元、人均住院费用:5495.9元。
7、本地区医师工作负荷:医师人均全年担负(诊疗人次:3034,住院床日:446天);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12.1,住院床日: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