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苏林湾水文化旅游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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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
3月6日 |
项目名称 |
苏林湾水文化旅游项目(一期、二期) |
建设单位 |
兴宁市苏林湾水上乐园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米寨村下茔 |
环评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9770.16万元,占地面积105600m2,建筑面积1838.74m2,日接待游客约1800人。主要建设内容:一期的水上乐园接待中心、标准游泳区、儿童训练池、懒人漂流河、儿童戏水池、儿童滑梯、高速彩虹滑梯、螺旋滑梯及大型人工造浪池等水上娱乐体验项目及二期的休闲文旅类旅游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