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专题听取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和部分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和点评。余其豹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认真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梅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副科长王瑜芳到会指导。市领导丘孝东、何建元、罗利娜、何志平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20个镇(街)党(工)委书记、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分别围绕抓基层党建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努力方向进行依次述职。随后,与会人员对上述单位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进行了认真评议。
余其豹结合述职内容进行点评。他说,过去一年,各级党组织都能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的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得到进一步夯实。下一步,各党委(组)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党建的主业主责意识,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抓规范、促提高,推动本领域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就抓好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余其豹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以新担当新作为全力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为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着力打造梅州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工作责任,把党建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加强党建工作的督导,继续优化党建考核方式、考核办法,严格实行党建考核“一票否决”。三要进一步突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抓好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四要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大力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树形象活动,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五要持续加强党建示范点建设,加大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度,继续优化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下大力气加快建设光夏村“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六要健全完善各类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实施议事决策、“三资”管理、“两委”干部考核管理等三类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培训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努力把基层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余其豹强调,岁末年初,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安全生产、民生保障、交通运输等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一要高度重视做好广东省第七届花灯文化节暨兴宁市首届花灯文化旅游节活动、迎春座谈会、走访慰问活动等;二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管控、森林防火、信访维稳等工作,持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以及信息报送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