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梅州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市开展《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秋宏参加调研。
梅州市人大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市中部片区垃圾转运站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垃圾的收集、分类、处理等运营情况。
据了解,《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该条例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与处置,以及制度的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该条例正在立法调研中。
座谈会上,住建、叶塘镇、宁中镇等相关负责人根据我市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就“资金筹集、执法主体、工作职责”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梅州市调研组对我市垃圾处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政府重视、设施齐全,工作到位,值得推广。同时,调研组认为各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紧扣当前实际问题,对进一步完善《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