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国第5个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说起律师,很多人的印象都是来自影视剧,会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不过,在咱们兴宁,律师就在百姓身边。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自2015年1月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取得了显著成效。
家住大坪镇大坪居委的龚阿姨一家因为建房的土地权属问题与邻居堂叔家产生了纠纷。镇村两级多次派工作人员前去调解,但是两家人都觉得自己没错,寸步不让,事情就这样僵持了近半年。
10月上旬,在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村法律顾问曾荣松律师立即介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法理、道义等多个层面入手,做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成功解决这一纠纷。
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荣松说:“接到居委的通知之后,马上安排时间到纠纷现场去了解案情,并结合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
龚阿姨说:“当时不懂法律,他们来调解了好几次,都没有解决问题。后面就经过律师来这里帮我们调解。一一给我们讲清楚,现在就解决好了。”
在人民调解方面,村(社区)法律顾问是能手,在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方面,村(社区)法律顾问更是高手。
福兴墨池是我市南部新城开发的主阵地,这几年因为征拆,村两委可以说是压力山大。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各类合同的起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村两委难免出现纰漏,引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自2015年1月全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村里来了一个法律顾问——蓝律师,专门给村(社区)的治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这些难题迎刃而解。
墨池村党支部书记 卢卫鸣说:“征地拆迁很多要开具证明,也有很多条款协议。他都能站在法律层面帮助我们。所以对我们村上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蓝干说:“对于促进基层的法治治理和普及法律知识,以及解决一些基层的纠纷可以给一些指导。另外群众可以从我们的工作中寻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
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开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面铺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顾问律师每月到村或按照司法所的安排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现场坐班服务,或日常随时接受村组织和群众的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
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蓝干说:“每个月要到村里面值班,一个季度给村里面上一堂法制课。平时群众有电话预约或者电话咨询或者微信联系。还有一些是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当面接受咨询。模式是比较灵活的。”
大坪镇党委副书记 巫远清说:“所有驻村律师,平时为村干部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向镇村两级干部传授人民调解和法律知识,引导村民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有驻村律师都能够对所驻村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的介入调处。助力党委政府研判和化解矛盾纠纷。”
截止到今年10月,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接访咨询19627次,调解纠纷979宗,开展法律援助182次,开展法制宣传5765场。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信仰,提升了村(社区)依法治理的能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效维护和优化了我市平安法治、和谐稳定、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
梅州市司法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 黄纯坚说:“兴宁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2015年开展以来。各村居法律顾问都能主动履行义务和职责。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和出具法律意见等各项法律服务,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下来,我们希望广大法律顾问,继续发挥,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热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提升所驻村社区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好帮手。”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不仅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还促进了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确实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