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梅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2月7日上午,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梅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梁川、副组长何焱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梅州市委书记陈敏就贯彻落实督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长张爱军主持会议。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在梅州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会议强调,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主要督察梅州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延伸下沉至部分县(市、区)及其有关部门。具体督察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督察首要任务;二是中央和省高度关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啃的“硬骨头”任务攻坚情况;三是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
会议要求,梅州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并利用这次督察提升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和企业的环保行动自觉;同时要坚决防止在配合督察工作过程中发生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的情况。
梅州市委书记陈敏表示,梅州将坚决贯彻落实督察工作部署安排,以“认识好、配合好、落实好”的三好标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上来,以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要自觉诚恳地接受督察,全心全意地支持督察,全面客观地向督察组汇报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准确地提供调阅材料和相关资料。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督察全过程,坚持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同时防止因为督察而直接对企业进行“一刀切”现象。
根据安排,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梅州市时间为12月7日至12月16日共10天。
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753-2189689,
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梅州市106号信箱。
每天8:00-20:00,督察组受理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及时转交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
何建元、罗利娜、何志平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班子其他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在兴宁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