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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其豹主持召开兴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浏览次数:2241来源: 赵玉龙、刘建欣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发布时间:2018-12-04 18:13

 

 

12月4日上午,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召开兴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我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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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的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研究审议了12条市级河道和38条镇级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据了解,我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有50条695.36公里,其中市级河流12条、镇级河流38条,水库143宗、山塘1044宗。全市共设各级河长403人,其中市(县)级河长9人、镇级河长84人、村级河长310人。今年起,我市全面开展“河长制”考核工作,计划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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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其豹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关乎生态、民生和全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按照新的思维方式、新的精神状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对标对表,列出具体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3年总体改善、5年明显改善。

 

余其豹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好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一要全面抓好源头防治,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抓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城乡生活等水污染源头防治,坚决整治非法排污行为。二要加强水污染整治力度,实施精准治污,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三要全面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全面构建具有兴宁特色的绿色安全生态水网。

 

余其豹强调,河长制是责任制,是长期的制度性治水措施。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实效”转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常态;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河长湖长及责任部门进行严格问责追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专项治理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让河流管理保护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丘孝东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加强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护和水生态建设,合力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要主动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投入机制,河湖管理保护和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宣传引导机制,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

 

市领导何志平、徐甦、邓强、陈日新,以及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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