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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

浏览次数:3576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8-11-23 11:46

    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决定接受朱志勇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彭志洪、温建文、刘秋宏及委员共28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绍声,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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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会议对两个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梅州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至2018年10月底,全市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3574万元,共实施帮扶项目55203个,预计至今年底有95%的贫困户可实现预脱贫。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狠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断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认真落实精准扶贫“三保障”政策,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17条,《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制订的规定以及发布的行政决定、命令中,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规定》还对审查程序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辞职事项,决定接受朱志勇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此前,朱志勇已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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