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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生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浏览次数:2536来源: 规划股   发布时间:2018-11-15 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生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梅州市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猪舍、饲料间、办公生活区及配套黑膜沼气池、生化塘、沼气发电等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53333平方米,其中苗木种植区占地面积208293平方米、生产及生产配套区占地面积450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90平方米。项目年存栏猪只6760头,年出栏商品生猪10000头。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施工期地表的破坏、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及生活垃圾等,但发生的影响都是短期暂时的,实行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

①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洗猪舍和项目场内苗木浇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间废气主要是猪场恶臭气体、沼气发电废气、食堂油烟。猪场恶臭主要通过加强管理和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干式脱硫后用作食堂燃料及发电,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引至室外排放,经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③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猪叫声等。设备采用减振、隔音、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猪只及运输车辆,则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猪粪渣、沼渣、猪尸体(包括母猪分娩物)、包装废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猪粪渣、沼渣进行好氧堆肥,猪尸体(包括母猪分娩物)进行安全填埋,包装废料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医疗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本项目的建设可以相应带动当地其他行业的发展,增加当地税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公示网站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现场到访等方式,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梅州市宝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兴宁市坭陂镇角塘村油罗陂

联系人:陈兴荣

联系电话:***********

②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城南印象C栋23楼3号房

联系人:王增化

电话:0857-863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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