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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2788来源: 规划股   发布时间:2018-10-18 09: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51321     传真:0753-326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10月18日

项目名称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兴宁市叶塘镇龙坪村、上岳村交界处(叶塘安置区一期东北边)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兴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叶塘安置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位于兴宁市叶塘镇龙坪村、上岳村交界处(叶塘安置区一期东北边)(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4.196022,东经E115.673316),建设用地面积38849.2m2,建筑占地面积9574.8m2,建筑面积145601.9m2,其中计容面积120662.4m2,不计容24939.5m2。新建12栋高层住宅楼(17-25层)及配套工程设施,规划安置居住户数896户,约3136人,设置停车位717个。项目总投资50061.25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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