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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绿粮有限公司烘干加工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3025来源: 环境监察分局   发布时间:2018-09-14 08:5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绿粮有限公司烘干加工仓储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梅州绿粮有限公司烘干加工仓储项目

梅州市绿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官塘寨

梅州桓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官塘寨(北纬24°10′3.42″ 东经115°44′42.43″),总占地面积104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44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生产车间、办公楼、会议室、仓库和宿舍。建有一条稻谷加工生产线,主要从事稻谷加工和大米生产,通过初清、去石、分级砻谷、糙米清理、谷糙分离、低温辗米、抛光、色选、滚筒精选等工艺,年加工37500吨稻谷,年产大米25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2018年5月14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8〕46号)。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灌。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初清工序粉尘经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烘干机粉尘经重力沉降室处理后高空排放;低温烘干炉燃烧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震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工序收集的粉尘、砂石、稻杆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谷壳、糠、黄米、残缺米收集后综合利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粉尘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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