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东九联富农禽业养殖有限公司大坪镇金坑村养殖八场年存栏84000只肉食鸡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大坪镇金坑村养殖八场年存栏84000只肉食鸡项目 |
广东九联富农禽业养殖有限公司 |
兴宁市大坪镇金坑村 |
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金坑村(东经115°40'26.24",北纬 24°21'8.92")。建设年存栏84000只肉食鸡养殖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46668.9平方米,建筑面积20392.95平方米,建有8栋鸡舍,1栋办公宿舍,1个填埋井等,总投资14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2015年5月29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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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养殖过程中无养殖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养殖废气和鸡粪发酵工艺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管理,改进饲养工艺,调整饲料搭配以及及时清运粪便等措施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噪声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鸡舍,加强绿化带建设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鸡舍采用谷壳、木屑铺垫,出栏后产生的鸡粪及铺垫物发酵后外售,病死鸡通过填埋井无害化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及场界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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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