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兴宁市编办召开全办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兴宁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部署市编办贯彻落实举措。
会上,市编办党支部书记李广青同志向全办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在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兴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共兴宁市委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干部队伍的决定》。
会议强调,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是在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再出发、奋力开创兴宁工作新局面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对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全面系统的总体部署,对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办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我市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兴宁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会提出的总体目标,立足机构编制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二是要突出主责主业,切实抓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部署,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四是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部署要求,按质按量推进机构编制有关工作,为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新格局,奋力开创兴宁工作新局面提供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