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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业务恢复办理 提取将现场转账

浏览次数:1611来源: 罗颖、国安   发布时间:2018-05-14 17:25

 

5月14日,暂停了一个来月的公积金各项业务正式恢复办理。比照以往,此次公积金数据并入了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平台。缴存、支取等方面有了比较大的变化。

 

上午,梅州住房公积金兴宁分理处的一开始办理业务,就有不少挂号排队等候办理业务,现场一片繁忙的景象。据分理处负责人介绍,5月14日开始,我市的公积金数据正式并入全国系统,办理业务。以后单位缴存公积金需要先进行“缴存申报”,之后再进行缴存。

 

(一)“缴存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凭CA认证证书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网址:http://zfgjj.meizhou.gov.cn),选择“单位公积金业务”进行申报。流程为:

(1)未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线上申报流程:单位确认汇缴清册→单位选择缴款方式(柜面缴款)→打印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或网银、现金支票)→中心系统分摊并记账。

(2)已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线上申报流程:单位确认汇缴清册→单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公积金系统自动发送指令到银行进行缴款。

2、线下申报:携《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申请表》到市中心(分理处)办事大厅或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窗口申报,凭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或线上缴款)。(注:《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网站(http://zfgjj.meizhou.gov.cn)“下载中心”“缴存类”页面下载。)

 

对此,我市公积金分理处还对申报次数作了解释。

 

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兴宁分理处办公室主任钟文彬说:“因为换了新系统,就要先来我们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核对金额人数,再到银行去缴交这个钱额。原则上是每个月要申报一次的。如果没有人员变动,就可以签订一个协议。资金就可以从单位银行卡里面。直接扣缴。”

 

缴存方面,缴存单位可以签约托收。缴存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托收协议以后,由公积金业务系统直接向签约账户划扣托收。或者缴存单位每月按照缴存通知书自行办理。

 

对于群众最为关心的公积金提取方面,简化了程序,按要求提供材料以后,在公积金服务前台就可以直接办理转账手续。

 

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兴宁分理处办公室主任钟文彬说:“以前公积金提取就要我们这里开了一张审批表,再到银行去办理公积金的提取。系统换了以后就直接带银行卡,个人的银行卡,还有带齐资料,到我们分理处直接办理转账手续,不用再到银行去办理了。银行卡原则上是缴存银行本行的就最好,跨行的也没有问题。提取条件就没有变,还是按原先的资料条件来支取。”

 

同时,公积金分理处还对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方面进行了说明。

 

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兴宁分理处办公室主任钟文彬说:“

以前的微信公众号,身份证号码输入进去,就可以直接查询。变了新系统以后。要重新到我们分理处面签,面签过后在系统上输入个人的名字,身份证、电话号码。才可以登录使用。接下来系统的不断完善。就可以直接在线上,绑定微信公众号。方便大家查询各个公积金的业务。”

 

相信随着公积金系统的逐渐完善,市民办理公积金的各项业务将越来越方便,公积金设立的真正价值也能更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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