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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县将分别拥有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权

浏览次数:1859来源: 金小明   发布时间:2018-04-09 19:22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向广州、深圳依法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向符合条件的地级市、县(市、区)分别依法下放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分别开展自主评审。支持条件成熟的创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在放权的同时,加强政府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和考核,强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目前省里已经起草了职称评审权下放的办法,将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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