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宁市2018年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浏览次数:9796 信息来源: 人大办发布时间:2018-01-10 17:25 |
一、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兴宁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宁市2018年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